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(记者赵建华)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8日发布公告,明确增加和减少生活服务增值税的政策。
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允许国内服务业纳税人在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基础上增加15%抵扣应纳税额。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,销售额占总销售额50%以上的纳税人。
对于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,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的销售额(经营期少于12个月的,实际经营期销售额)符合上述要求的,从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15%的正负政策。
对于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,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销售额符合上述要求的,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,适用15%上下的政策。
纳税人确定适用15%加减政策后,本年度不予调整。未来几年是否适用将根据前一年的销售额决定。
国内服务业纳税人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%计提当期应计扣除额。按照现行规定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,不得作为额外扣除。如已计提15%的进项税按要求转出,则进项税转出时当期应相应调整进项税。(结束)
热点
推荐
最新
精选